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社保资讯 > 南宁社保政策 > 正文

广西养老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8-01 05:04:09

申请条件:

依法全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费且无历史欠费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

2.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职工仅发生活费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因法定事由可以缓缴的情况。

办理材料:

(一)《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审核表》,原件3份;

(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原件1份;

(三)企业符合申请缓缴条件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

(四)本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广西养老保险费延缴申请广西养老保险费延缴条件广西养老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
上一条:南宁办理异地就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下一条:南宁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