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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3-02 07:33:03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应为在省住房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职工;

? 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 申请人所归还的贷款是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即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住房补贴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委托人各缴存账户月缴存额之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的月应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即而每月支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银行商贷月还款额度。

【申请材料】

? 签约人(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签约人无配偶的,需填写单身声明);

? 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对签约人配偶非省住房资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方无公积金贷款证明;签约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未缴存公积金证明、失业者需提供相关失业证明,或到银行柜台填写未缴存声明;

? 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及公积金缴存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 贷款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 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省住房资金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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