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社保资讯 > 南京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南京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更新中)

来源:互联网 2023-12-14 02:11:02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自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1030元月调整为105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由1545元/月上调至1575元/月。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标执行对象为7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低于1575元的,统一按1575元计发。

关键词: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南京失业保险金补助标准南京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更新中)
上一条:江苏失业保险金怎么测算 下一条: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