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办事程序:
1、单位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
3、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初审;
4、副处长复审后报处长核定;
5、分管局长审批。
所需材料:
1、个人档案;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
3、个人申请;
4、单位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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