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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医保参保单位合并/拆分变更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1-26 20:08:04

所需材料:

已参保的单位,因合并、拆分等原因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持以下材料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注销单位应当结清须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利息、滞纳金等):

①申请合并或分立或注销的函;

②《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业务变动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合并、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有关部门批准整体移交转出或转入地经办的有关文件(单位成建制转移时提供);

④需分立、合并至其它单位的参保人员名单(纸质、电子各一份);

属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参保单位还需提供:

⑤分户、合并之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关单位);

⑥分户、合并之后的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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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江西省直医保参保单位变更参保单位变更手续所需材料江西省直医保参保单位合并/拆分变更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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