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积金贷款多子女家庭差异化政策
提取条件
职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或商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凭证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办理地点
A.城市区的,在洛阳市民之家(5楼A区和B区)办理。
B.县(市)吉利区的,由所在管理部办理。
申报材料:
(1)租住公租房
A.租房合同原件;
B.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C.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D.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E.提取申请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2)租住商品住房
A.审批部门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打印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B.提取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单身职工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见附件);
C.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D.提取申请人本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