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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莲都哪些人需要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来源:互联网 2022-11-23 05:56:01

非莲都户籍人员前来莲都区居住、务工、经商或投亲靠友的,应立即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向辖区派出所、室申报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在检查健康码、行程卡时主动出示。

报送责任人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报送责任。

1、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负责登记报送和督促申报;

2、投靠亲友居住的(含驻家的家政服务人员),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登记报送和督促申报;

3、用人单位应督促告知外地籍员工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并按规定向机关报送用工人员信息;

4、在宾馆酒店、旅店、学校、培训机构、医院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送。

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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