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渠道有哪些?
尊敬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152号),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533元,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在社平工资出台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自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具体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二、关于缓费补缴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8号)
未缴费月度可于12月25日前,每月1-25日进行补缴。
的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关于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月1日至25日办理缴费业务,12月25日前完成全年缴费。(注:补缴截止日期同样为12月25日)
缴费人在缴费业务中有问题可到各税务大厅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