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廊坊热门资讯 > 廊坊社保资讯 > 廊坊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廊坊用人单位能单方面辞退工伤职工吗?

来源:互联网 2024-01-13 22:30:02

廊坊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工伤职工。

(1)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同时,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聘用合同期满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键词:廊坊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职工吗廊坊能单方面辞退工伤员工廊坊用人单位能单方面辞退工伤职工吗?
上一条:廊坊五/六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下一条:廊坊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