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
金华热门资讯 > 金华户籍资讯 > 金华入户办事指南 > 正文

金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7-16 20:34:03

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含)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含),于2018年5月8日(含)后政策有效期内在市区购买首套家庭住房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补助,具体标准为:

1.引进到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支付。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分3年支付)、6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助。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

关键词:金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金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金额金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标准
上一条:金华市个税专项扣除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下一条:义乌市保租房有哪些政策支持?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