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范围
本次老旧柴油车报废补贴方案所指老旧柴油车为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凡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18年1月1日(含)后转移济南市的;
2.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3.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4.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5.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6.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7.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8.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