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以下的报销建立在已经完成了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之后:
(一)产前检查。
参保职工应持《就医确认申请表》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我市产前检查项目包括常规项目(产检、尿常规、血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B超、胎心监测、心电图)和备查项目(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阴道分泌物检查、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二)分娩或终止妊娠。
1、参保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应在入院后48小时内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就医确认申请表》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办理生育保险住院登记手续;在门诊就医的,参保职工应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就医确认申请表》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记账处理。
2、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职工进行身份识别后,将参保职工住院(门诊)登记资料上传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对上传的参保职工住院(门诊)资料进行核实。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