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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4月30日起)

来源:互联网 2023-05-05 22:20:02

关于我市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江门市委编办批准,成立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负责市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根据江门市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4月30日起,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称“市社保局”)不再受理市级医疗保障业务,正式移交给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暂时设在市社保局服务大厅。

窗口办理地址:蓬江区跃进路102号

咨询电话:351233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因机构职责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9日

关键词:江门医保业务办理地点江门医保业务负责部门江门市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4月3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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