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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居住就业市内移居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5-09 01:49:03

惠阳区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1.办理条件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参保缴费记录2年以上的,可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其他地区居民可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2.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需提供惠州市内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有以下险种之一即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相互叠加)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其他县(区)无需提供。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3.办理流程

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入户惠阳区、大亚湾区呈报户籍地县(区)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后,由受理窗口办结;入户仲恺区、惠城区呈报市局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后,由受理窗口办结。

【拓展阅读】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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