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知(附时间)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说明:疫情流行期间,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属于新住院患者和发热门诊患者,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门急诊政策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
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各级政府承担。
1、享受城镇职工参保待遇人员按照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按60%支付,自费部分由医疗机构记账统计后由政府承担;
2、在二级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测的医保基金按照80%支付,自费部分先由医疗机构记账统计后由政府承担。
3、享受城乡居民参保待遇人员按照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按50%支付,自费部分先由医疗机构记账统计后由政府承担;
4、在二级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测的医保基金按照60%支付,自费部分先由医疗机构记账统计后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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