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通知
一、拟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编外合同制用工工作人员1名,综合管理岗位,工作地点在杭州市上城区粮道山23号,工作时间按国家法定要求。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执行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工资待遇标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年龄学历专业要求:年满18周岁,***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及相关专业优先,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要求能够熟练使用wps、ppt等办公软件,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的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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