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县级市及建制镇落户条件
二手房贷款材料:
1、买卖双方在房管部门签署的《邯郸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2、买方将首付款存入房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向买方出具的《邯郸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凭证》。
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4、异地缴存公积金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六个月缴存明细、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由社保出具社保缴存证明。
5、办理房产过户时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的完税凭证。
6、原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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