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进行实名登录;
第二步:在页面【服务】中找到【公积金】,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点击【全部】,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页面【预约】中找到【账户合并预约】,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阅读前台提取预约业务办理流程,确认无误之后点击【开始预约】,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确认姓名、账号无误之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选择好网点及办理时间无误之后,点击【确定】,并确认预约即可,如下图所示;
拓展:广州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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