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
抚顺热门资讯 > 抚顺社保资讯 > 抚顺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抚顺市失业保险不能覆盖的人群

来源:互联网 2023-11-06 15:06:03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温馨提示

自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申领标准

截止到7月,抚顺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金标准为1529.5元/月;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金标准为1449元/月。

关键词:抚顺失业保险抚顺失业保险人群抚顺市失业保险不能覆盖的人群
上一条:抚顺市生育保险比例是多少? 下一条:抚顺市女职工生育津贴有多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