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元2022-12-20 05:56:47
【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 职业编码】
【 职业定义】
从事料理家务、照护家庭成员、管理家庭事务的人员。
【 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家务服务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母婴护理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家庭照护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不分工种。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计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视觉、听觉正常。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礼仪常识】
(1)言谈举止。
(2)仪容仪表。
(3)社会交往礼仪。
(4)家庭人际关系。
【择业与就业】
(1)择业技术方法。
(2)就业技术方法。
(3)家政服务素养。
【安全常识】
(1)安全服务常识。
(2)安全防护常识。
(3)安全救护常识。
【卫生常识】
(1)膳食卫生常识。
(2)服务卫生常识。
(3)居家卫生常识。
(4)环境保护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