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群+标准
现将7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月为费款所属期,可自主选择按月缴费或预缴半年。按自然月从每月1日凌晨1:00至25日晚22:00前,均可通过等渠道缴纳医保费。
每月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金额
7月至12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642元/月,按6%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为338.52元/月,下半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2元。
三、核定方式
7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自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新参保、单位转灵活、暂停参保和办理在职转退休的人员,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缴费方式
1.缴费。打开手机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关注后在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费缴纳”中进行缴费;
2.云闪付APP缴费。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社保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姓名、确认社会保险费缴纳授权及服务协议-选择需要缴费的费款属期,核实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3.参保地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市区内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缴费终端缴费);
4.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可前往莲池区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五、缴费记录查询
缴费完成3-5个工作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
六、缴费凭证打印
在缴费后,需要等待3-5个工作日完成费款的上解入库,待费款入库后即可在开具缴费证明,在自助缴费终端开具完税证明。
需要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参保地税务部门(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需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到参保地自助缴费终端、参保地税务部门(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注意事项
1.缴费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缴费、系统故障等问题,联系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咨询电话见附表1);
2.请参保人缴费时,务必核对准确缴费信息,避免人为因素造成错缴、漏缴;
3.参保人如对参保政策及缴费金额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2)。
附表1:保定市各级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附表2:保定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