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续保方法
11月1日起,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缴费期持续到12月25日。
下列人员无需个人缴费:
参保城乡居民经相关部门认定属于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困难人员。
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南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由其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列支;
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所需缴纳医保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南京专栏 | ||
南京人才落户新政 | 租房补贴(3年) | 人才安居补贴(5年) |
面试补贴(1000元) | 开业补贴(2k元) | 技能提升补贴 |
集体户换证 | 居住证社保 | 湖熟菊花展特惠 |
(微信扫码识别) | ||
3月1日-3月31日开始受理 → | 积分落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