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一)职工、个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上述两类岗位变动,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执行。企业内部退养的原为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仍按年满55周岁执行;
(2)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下同)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按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经市(州)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3)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参照企业职工的正常规定执行,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岁;
(4)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续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为企业管理、技术岗位(原干部岗位)女职工,达到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以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2年以上。
②与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续保缴费,原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经本人向所在地人社部门书面申请,报市(州)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批后,可按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
(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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