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病例汇总
按照上级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安排,自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我县将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除出国急需等特殊情况外,将暂时不再开展第一剂次接种服务。
一、前期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稍安勿虑,请随时关注卫生健康部门、单位、社区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接种信息。7月份以后,将根据上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随时调整免疫策略,继续开展相关人群第一、二剂次接种工作,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二、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的居民一定要及时接种第二剂次。目前,我县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全部是灭活疫苗,需按照免疫程序间隔3~8周接种第二剂次。只有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抗体滴度产生地更高,抗体持续的时间更长,免疫记忆的效果更好,才能充分发挥新冠病毒疫苗预防疾病的作用。
三、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程接种,只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即可,无需从头重新接种。延迟接种只会使获得免疫保护的时间晚一些,不会降低最终的免疫效果。
四、如果您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时出现短暂发热、心慌、恶心、呕吐等疫苗不良反应,一定要向接种门诊、疾控中心咨询是否继续接种第二剂疫苗,不要听信不实信息擅自中止接种。没有人比我们更关注您的接种安全,我们更专业。
五、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时,请您尽量在接种第一剂次的原接种点进行接种。对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原接种点接种、流动接种点及临时接种点地址有变动、外地人口流入我县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就近原则到现住址附近的接种点就近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利己利家利国”。
高青县疾控中心呼吁广大市民: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奉献您的一份爱心,担当您的一份责任,共筑高青免疫屏障,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