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事业单位报名方式(附入口+初审+缴费)
淄博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录用后试用期:
1.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 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
3. 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
4.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 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政策咨询电话:
淄博市人社局事业科:0533-27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