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护照办理地址电话(官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综合省下发参保单位划型名单和淄博市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现对市直管执行阶段性减免政策(大型企业:2月-4月单位缴纳额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2月-6月单位缴纳额减免)的单位(第三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月16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并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格式请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下载,单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市社保中心电子邮箱zbqyylbx@zb.shandong.cn)。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33-3183598
监督举报:0533-286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