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
淄博热门资讯 > 淄博社保资讯 > 淄博社保政策 > 正文

淄博市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23-01-20 01:27:03

生育保险参保:

淄博市用人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也就是说,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是不需要缴纳,只要入职了,单位开始缴纳五险一金了就已经是参保了生育保险哦!

具体规定:

1.生育保险缴纳主体为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3.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4.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的,其欠缴的生育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清偿。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淄博市生育保险参保淄博市生育保险怎么参保淄博市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上一条:淄博工伤职工需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下一条:度淄博城乡养老费还能再延期多长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