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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发布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来源:互联网 2022-11-15 21:58:03

淄川区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重点提炼:

1.药店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 购买退烧等药物要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原文如下:

一、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应检尽检”。

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

药店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应用好“应检尽检”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本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

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

药店工作人员要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在店内准备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公众版),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进店顾客管控措施。

要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

四、认真落实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的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查验购药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确保购药人信息可追溯。

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件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

要指定专人负责购药登记信息、发热患者登记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并于每日11点、17点分别将汇总登记的信息报当地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机构和人员。

五、落实连锁总部管理责任。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加强连锁门店管理,在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要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职责,督促各连锁门店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要对连锁门店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等进行汇总,全面掌握各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要全面落实“应检尽检”义务,实时查看本连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

六、淄川区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淄川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533-5150817

淄川区中医院 联系电话:0533-5133187

淄矿集团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0533-585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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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淄川药店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淄川药店防疫工作淄川药店药品购买信息登记淄川区发布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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