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事业单位报名方式(附入口+初审+缴费)
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现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收5名工作人员,派遣到张店区某行政事业单位从事城管队员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安排。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行为。
(三)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募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止(交材料时间8:30-11:30下午1:30--17:00。休息日不收材料)
报名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东侧沿街房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劳务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户口本原件(索引页及本人页)及复印件两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高中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两份(到人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或政务大厅查询打印)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两份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体检
资格初审材料通过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既定招募计划,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四、待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基本工资3000+绩效考核500(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工资按月发放,缴纳五险,节假日福利等。
五、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咨询电话: 18853381012 1885338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