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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取消定额报销方式

来源:互联网 2023-08-27 11:46:03

生育保险报销方式

一、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

生育住院医疗费

二、定额报销:

1.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1)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150元;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400元;

(3)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8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

(5)绝育手术:1000元;

(6)复通手术:2000元

2. 门诊流产医疗费:

(1)不满12周流产:定额报销150元;

(2)12-16周流产:定额报销400元;

(3)16-28周引产或死胎:定额报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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