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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攻略

来源:互联网 2023-05-26 06:29:03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参保归属的市直或区县):

市直: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17-B22窗口

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一楼东厅B区医保窗口

淄川区: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医保窗口

博山区:博山区双山街3号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三楼北

区医保窗口

临淄区: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26号窗口

周村区: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大厅130-135号窗口

桓台县: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便民中心三楼医保窗口

高青县: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79-84号窗口

沂源县:沂源县鲁山路8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医保服务区综合业务窗口22-24号窗口

高新区: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

服务中心二楼3-15号窗口,27-28号窗口

文昌湖:文昌馨苑小学斜对面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

保窗口

经开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管委会二楼政务服务中心A1窗口

网上办理:“淄博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省内转移接续通过省内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进行数据传输;省外转移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之间邮寄纸质材料。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五、申办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六、办理时限

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承诺跨省转移接续20个工作日,省内转移接续15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市直及各区县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2.电话查询:0533-3210000;

3.网上查询:“淄博医保”手机APP;微信、“淄博医保”支付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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