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
淄博热门资讯 > 淄博社保资讯 > 淄博社保政策 > 正文

淄博产假最新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2-12-28 21:15:03

淄博产假最新政策:

淄博产假最新政策是《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产假的规定是“产假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

关键词:淄博产假淄博产假天数淄博产假休多少天淄博产假最新政策
上一条:淄博医保个账一次性支取材料 下一条:淄博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