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
驻马店热门资讯 > 驻马店社保资讯 > 驻马店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驻马店市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怎样报销

来源:互联网 2023-07-08 22:26:03

服务对象:

正常参保城乡居民

受理条件:

患特殊病种,医保经办机构已核准并备案的,在所选定点医院或指定的药店(限抗排异),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按医保程序结算的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

申请材料:

1、《特殊病种门诊就医证》第1-3页复印件;

2、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票据原件、门诊病历记录、处方复印件;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劳动保障工作站(高校)、乡镇卫生院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填写《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报销意见;

4、通过审核的,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报销,次月拨付至申报人本人经医保中心申请开户的河北银行账户;

5、未通过审核的,次月告知不予报销的原因。

关键词:城乡居民如何报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驻马店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指南驻马店市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怎样报销
上一条:驻马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下一条:驻马店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