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珠海热门资讯 > 珠海交通资讯 > 珠海交通政策 > 正文

珠海机动车变更备案受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2-17 01:07:03

珠海机动车变更备案(住所、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本市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备案。

拓展材料:

机动车辆简称“机动车”。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不用轨道,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在中国一般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机动车变更备案机动车变更登记珠海机动车变更备案受理条件
上一条:珠海九洲客运港在哪儿? 下一条:第69届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线上直播观看(时间+平台+入口)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