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珠海热门资讯 > 珠海社保资讯 > 珠海社保政策 > 正文

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排除情形

来源:互联网 2022-10-20 21:23:02

下列情形,我市不予受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1、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在我市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次性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下列情形,我市不予受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1、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在我市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不在我市的。

4、在异地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次性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5、已在我市按《关于解决我市未参保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办理了养老保险补缴的。

更多关于珠海养老保险查询、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参保、养老保险缴费等消息,请点击 【珠海养老保险专题】

关键词: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排除情形珠海养老保险转移不受理情况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排除情形
上一条: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所需材料 下一条:珠海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