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30公里徒步活动报名流程(附操作指引图)
办理条件:
满足人才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可在珠海市办理落户手续。
(1)其中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本人和随迁人员均落户到自有房产;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本人和随迁人员均落户到工作单位集体户。
(3)申请即无自有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未成年子女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随迁申请的,可随申请人落户到学历人才专户。
办理材料:
(1)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明确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其中抚养权已变更但未相应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还需提供抚养权变更的公证书);
(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
(5)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6)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除外)。
办理流程:
(1)随迁人员随申请人同时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资料审核,不合格的要求补正资料。
(3)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登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