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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国国籍人员养老保险结算

来源:互联网 2023-08-09 03:09:09

非中国国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非中国国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受理条件

已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丧失中国国籍后申请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储存额的审核办理。

办理部门

市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市社保中心拱北办事窗口、南湾办事窗口、斗门办事处、金湾办事处

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非中国国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申请表》;

2.申请人国籍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须同时出具公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和条件的,即时办理。有补充养老金的,同时结算补充养老金,并打印支付核定单交申请人。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将结算金额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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