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珠海热门资讯 > 珠海公积金资讯 > 珠海公积金政策 > 正文

珠海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10-02 18:43:16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在国(境)外定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缴存职工本人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行为不符合本项规定。 缴存职工本人在珠海市再就业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以此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原籍派出所的身份证明;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出国(境)定居的护照签证(公证翻译);

(4)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证明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证明(公证翻译)。

关键词:珠海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珠海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珠海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材料)
上一条:珠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流程 下一条:珠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条件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