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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料变更办理程序

来源:互联网 2022-10-23 05:51:02

办理程序

1、经济组织变更缴费周期、缴费标准、集体补助标准。经济组织申请变更次年缴费周期、缴费标准、集体补助标准的,应于当年12月25日前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组织资料变更申报表》报社保经办窗口。

2、个人变更缴费标准。变更次年缴费标准,应于当年12月25日前申报。经济组织参保人选择与经济组织申报的缴费标准不同的,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组织个人缴费标准申报表》,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后,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参保的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变更申报表》办理。

3、变更经济组织基本资料。由经济组织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组织资料变更申报表》,加盖公章后,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变更经济组织名称和法人代表的提供工商或相关部门的依据;变更银行资料的提供银行印鉴卡或存折。

4、变更参保人的身份证号或姓名。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资料变更申报表》,持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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