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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离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0-22 17:03:02

办理条件:

我市离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办理材料:

(1)《珠海市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4)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委托办理出具委托公证书等材料之一),如单位代办的,同时提供单位证明;

(5)死者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申办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①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②其他的出具司法公证书;③供养直系亲属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普通学校(含职业高中)学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册证明。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死亡待遇发到死者生前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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