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珠海热门资讯 > 珠海社保资讯 > 珠海社保政策 > 正文

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2-04 12:28:02

1.城镇企业流动就业参保职工:

(1)法定退休年龄前,依法在我市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

(2)经我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参保缴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的。

(4)跨省转移的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且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5)省内转移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且我市是其省内最后参保地,并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

(6)省内转移的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延续缴费的。

2.未就业随军配偶:

(1)在我市实现就业并参保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2)随迁安置到我市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3)本市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3.经我市区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调动,且参保缴费的。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珠海养老保险转入需要哪些条件办理珠海养老保险转入所需条件珠海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条件
上一条:珠海人才引进入户对工作、社保或个税有时限要求吗? 下一条:珠海电子社保卡申领攻略(入口+流程+作用)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