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指南
申请条件:
1、借款人须是户籍为周口市境内现在外地工作的职工;
2、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以不低于月工资总额5%(单位和个人各5%)的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须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
3、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20%;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6、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为他人贷款做担保和其他债务;
7、可采用两种担保方式:房屋抵押或自然人担保;
8、所购商品房须是在周口行政辖区内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备案的楼盘。
申请资料: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住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最近一年的缴存流水(加盖公章);
2、最近一年的工资流水(加盖银行公章);
3、借款人及配偶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或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7、所购楼盘平面定位图表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8、预告登记证;
9、现房抵押者,需提供所购房屋土地出让金相关资料或在房屋评估报告中说明土地出让金扣除情况。
申请地点:
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市或县管理部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