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角镇疫情期间求助服务热线
中山市中医院门诊疫情管控措施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部门指示,现调整门诊疫情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就诊当天的患者(含陪人)进入门诊前须出示当天的“粤康码”、“行程卡”及“健康申报卡”,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请在来院当天提前在家完成申报,并截图保存就诊当天的“粤康码”、“行程卡”及“健康申报卡”,主动向医务人员出示并配合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
(二)对于有流行病学史(包括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异常者等)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统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门诊患者和普通急诊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就诊要求
(一)近7天内行程涉及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具体名单详见中山市疾控中心每日发布的《风险区来(返)中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就诊患者,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按要求需完成到中山市后的“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
①未持有到中山市后第1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如有即刻就诊需求的到发热门诊就诊;
②已持有到中山市后完成的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到第2次检测时间的),可按常态化要求就诊;
③如进入中山市后第2次核酸检测时间节点已到仍未完成检测的,则需持核酸检测采样证明(无需等待检测结果)后按常态化要求就诊。
特别注意:持有外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视为完成抵中山后的第一次核酸的规定已失效。
(二)近7天内行程涉及中山市外,不涉及境外及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就诊患者,无流行病学史、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在未完成疾控建议的“落地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要求时,可持核酸检测采样证明后按常态化要求就诊(无需等待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