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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镇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北部,面积26平方公里,现有1所公办初级中学,4所公办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1所民办小学。南头镇是中山市工业强镇,经济快速发展,交通便利,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位居全市前列,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根据南头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秋季学期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临聘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一)初中(7人)
1、初中临聘岗 [聘期:聘期自镇党委批准之日起(代退休教师自退休教师退休之日起)至7月31日,考核合格后可根据需要续聘]:语文(2人)、数学(1人)、道德与法治(2人)、地理(1人)。
2、初中代产假岗(聘期视产假教师的产假日期而定,不超7个月):历史(1人)。
(二)小学(6人):
1、小学临聘岗[聘期:聘期自镇党委批准之日起(代退休教师自退休教师退休之日起)至7月31日,考核合格后可根据需要续聘]:语文(5人)、体育(1人)。
具体岗位要求及聘期等信息见《中山市南头镇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1年以上(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0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0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身体残疾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在南头镇设点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进行面试招聘,招聘从发布招聘公告至面试考核,初定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时段内进行调整。
招聘实际岗位与人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统筹安排,各岗位招聘人数可根据实际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适当进行调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投递电子简历,网络报名电子简历投递地址为:nantoujtwlj@126.com,考生的电子简历以“XX学段+XX学科岗位+岗位代码+姓名”进行投递。材料扫描后,以一个PDF文档的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下午17:30。材料清单如下:
(1)应届毕业生(届毕业生)报名所需资料。
内容应包含:①《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南头镇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附件3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在读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⑥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⑦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
(2)社会人员报名所需资料。
内容因包含:①《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南头镇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附件3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⑧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1、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2、与现供职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考生可在面试确定录取后再提供亦可)。
2、现场资格审查。
(1)我镇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投递电子简历,符合条件的,我镇将通知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及地点,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告知,在应聘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现场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①《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南头镇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附件3还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在读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⑥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⑦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
社会人员:①《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南头镇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附件3还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⑧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1、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2、与现供职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考生可在面试确定录取后再提供亦可)。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南头镇教体文旅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面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我单位将以短信、电话或书面告知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请考生不要设置手机短信或通话拦截功能,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届时进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1)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模拟上课+教学案例分析,时间为2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15分钟。
(2)评分规则:模拟上课50分,教学案例分析3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10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的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的,将不能作为下一环节的考察对象。
(3)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模拟上课、教学案例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南头镇教体文旅局通知,在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并请考生不要设置手机短信拦截功能,届时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组织安排面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的通知》(粤教继【】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如:现实表现、能力水平、学历鉴定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注:考察前应聘人员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镇党委审批后聘用。
(六)聘用。
经镇党委审批后,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的临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南头镇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按照每月6500元执行,另有节假日慰问金及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具体基数由镇党委确定,根据临聘教师的考核结果发放,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核拨解决。
南头镇临聘教师按照《中山市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参加考试,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山市南头镇教体文旅局所有。
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吴老师:0760-23380605,赵老师:0760-23380360。
附件1:中山市南头镇教育系统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
附件3:南头镇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