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绩东一社区西点制作免费培训班报名指南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部门审核电子材料→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材料不全补齐材料)→批准后核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所需材料:
1、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新生名册》;
(3)迁出地派出所的《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
(1)户口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明》;户口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
(3)双方签订的工作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