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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4-02 21:12:03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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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部门审核电子材料→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材料不全补齐材料)→批准后核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所需材料:

1、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新生名册》;

(3)迁出地派出所的《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

(1)户口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明》;户口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

(3)双方签订的工作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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