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角镇疫情期间求助服务热线
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前往接种的人员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接种点落实扫粤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现场秩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接种。
3、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建议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4、3-17岁儿童或70岁以上老人须在家长或监护人全程陪同下完成接种。
5、接种加强针人群,加强针与第二针接种时间间隔需满180天;18岁以下人群暂不接种第三针。
“加强针”对象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