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角镇疫情期间求助服务热线
中山火炬开发区进入公共场所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自7月11日22:00起,进入火炬开发区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的规定调整为自7月14日24:00至7月15日24:00进入火炬开发区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辖区内人员未进行区域核酸采样的,可以在7月13日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和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火炬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