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低保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补贴标准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350元。
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每人每月1230元,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每人每月102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50元,改变了之前市区和辖市发放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人·月;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4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