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低保申请材料有哪些
本市市区内年满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2009年4月1日之前女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非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
初次办理:
(1)企业、个人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
(2)机关、失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参保人员增加:
《镇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有关录用手续等材料:
(1)初次就业的,需领取职工养老保险编号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重新就业的,缴费单位可持其原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录用手续,填写《镇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
个人:
(1)申请人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单位:
初次办理:
(1)缴费单位初次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携带上述办理资料:
(2)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和以上资料一并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人员增加:单位社保代理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1.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511-85340600
办公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7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镇江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2.城乡居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