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镇江热门资讯 > 镇江公积金资讯 > 镇江公积金政策 > 正文

镇江哪些职工能申请公积金缓缴?

来源:互联网 2023-07-14 20:16:03

缓缴对象

1.受疫情影响,缴存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的,由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归集管理部门认定、审批,缴存职工在缓缴期间视同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及“商转公”贷款贴息申请。

2.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相关人员。

3.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在疫情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款至2022年5月,自2022年6月开始未还的新增逾期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不纳入征信不良记录。

政策措施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不纳入征信不良记录。到期日前,缴存职工须归还宽限期内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未归还的,将正常作逾期处理、计算罚息。

推荐阅读:

镇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

镇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公积金缓缴对象公积金政策措施镇江哪些职工能申请公积金缓缴?
上一条:镇江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下一条:镇江子女购房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